2016云南文山州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考生紀律要求
一、考生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面試工作開始后仍未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必須切斷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不按要求存放的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在候考室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試秩序,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出入,嚴禁吸煙。
四、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前,應將本人全部物品帶離候考室,在考場外交由引導員保管,不得帶進考場,面試結束后即可取回。
五、面試時須使用普通話。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父母、親朋姓名。
六、面試結束考生不允許帶走考場內(nèi)所使用的相關紙張。離開面試考場后不準返回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議論,應立即離開考試區(qū)域,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員泄露試題。
七、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考生,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原標題:文山州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紀律要求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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