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南通市公務員考試核減、取消達不到開考比例招錄職位公告
根據(jù)《江蘇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人社發(fā)〔2016〕452號)、《南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核減或取消的招錄職位予以公告(詳見附表)。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由初審單位及時通知考生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017年1月22日9?00~16?00,逾期者視作自動放棄。
原標題:關于核減、取消部分達不到開考比例招錄職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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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