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臨沂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職位表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由審批機關印發(fā)《錄取通知》,憑《錄取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市級機關從在基層工作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錄用為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最低服務期為7年,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xié)議。
六、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七、其他
1、從基層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職位,只面向省委組織部選調到縣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在基層工作滿2年的選調生招考,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報考。
2、招考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我省實施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僅面向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其他人員一律不能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報考面向社會招考職位。
3、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4、報考有專業(yè)限制職位的人員,要嚴格按附件所列專業(yè)要求報考,不符合專業(yè)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5、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fā)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guī)行為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3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13]11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臨沂市委組織部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全市簡章\2013年全市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含參照)計劃及職位.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