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杭州市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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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qū))干部在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社區(qū))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 村干部招考的職位和城區(qū)街道機關試點面向 社區(qū)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guī)定十三類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戒毒單位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須具有各招考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其中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畢業(yè)證書,研究生同時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3.其他條件要求
(1)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戒毒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報考監(jiān)獄戒毒單位獄醫(yī)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5周歲(198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軍事技能測評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 村干部職位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報考城區(qū)街道機關試點面向 社區(qū)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部分職位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含)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含)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7)留學人員須具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級機關均按職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發(fā)〔2008〕170號)規(guī)定,由各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四、報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4年2月7日0時— 2月12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2月10日0時—2月12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據。
(二)資格初審
時間:2月12日17時—2月15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月16日0時—2月19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月21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2月16日0時—2月24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加入銀聯的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廣東發(fā)展銀行、興業(yè)銀行等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 3月11日9時—3月16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由省統(tǒng)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市級機關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筆試科目《申論》及《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A卷;報考區(qū)、縣(市)及以下機關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筆試科目《申論》及《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B卷;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 村干部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及《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報考街道機關面向 社區(qū)干部職位的,筆試科目為《社區(qū)工作知識》及《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報考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戒毒單位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筆試時間:
2014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申論》(A卷或B卷)或《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社區(qū)工作知識》
下午:1:30—3: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或B卷)
4:10—5:00 《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戒毒單位人民警察的人員)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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